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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5年06月10日 【字体: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5〕36号 

HNPR—2015—01036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7日  

湖南省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完善监管体系,加强能力建设 

  (一)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快完成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任务,完善省、市、县、乡四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集中统一监管能力。在乡镇(街道)组建监管所,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建立健全协管员制度,延伸触角,筑牢网底,解决基层监管机构缺失问题。明确省、市、县、乡四级监管机构职能定位和事权划分,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市、县级监管、检测机构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强化各级监管装备和经费保障,逐步建立村监督员、组协管员队伍,切实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充实执法力量。有序做好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交接工作。 

  (二)加强技术创新和基层执法装备配备。开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中危害物监测识别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快研发适用于快速检测、应急监测的检测方法、试剂、设备,以及适合基层监管执法的移动执法终端。按照“适用够用、填平补齐”的原则,重点强化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执法设施配备,加强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 

  (三)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全省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重点建设好省本级和各市州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支持县市建立区域性、跨部门的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确保监管和打击违法犯罪工作需要。推动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建设,建立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共享检验检测结果,减少重复检验检测。支持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发展,鼓励向第三方检验机构购买服务。 

  (四)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摸清信息化资源底数,编制信息化三年建设规划,逐步建设纵贯省、市、县、乡四级,集行政审批、监管执法、信息监测、产品追溯、内部管理、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食药监”综合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体系,开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系统和基层日常监管系统。加强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日常监管统计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利用,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公开和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五)抓好审评认证和科研标准能力建设。指导审评认证、检验检测、监测预警等业务工作,监督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办法和检验检测、审评认证等工作规范。设立科技项目专项资金,支持引导实施一批食品安全科技项目。 

  二、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六)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加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格农兽药等投入品监管,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安全管控。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持续推进综合监管示范、农业标准化示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桶水”、白酒等重点食品开展综合治理。针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治理。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网络销售食品管理。继续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和风险管控,严格进口食品准入和回顾性检查,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八)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上半年全省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整治,规范生产经营,净化市场环境。下半年全省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和经营主体大普查、风险大排查、执法大检查、问题大清查等“四查”百日会战,摸清监管底子,建立风险清单,查办一批违法案件。各地根据产业结构和突出问题,研究制订本地区整治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 

  (九)持续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开展联合调研,总结推广基层经验,探索建立符合省情、科学完善的“餐桌污染治理体系”,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十)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针对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强化刑事责任追究,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在出入境环节开展打击走私食用农产品和疫区牛肉、冻品等专项行动,维护出入境食品安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健全线索通报、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发布等工作衔接机制,强化涉案物品处置、涉案产品检验鉴定、仓储保管、销毁、无公害处理、证据转换等工作的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责任。继续推进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侦查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 

  三、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十一)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快推进现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完善覆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使用全环节的监管制度体系。推进《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修订工作。 

  (十二)完善地方标准。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管理与研究,抓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的清理、修订及公开,加快制订一批反映我省地方特色、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十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推动执法联动和区域合作。全面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加大问责力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对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及风险评估预判,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四、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推动社会共治 

  (十四)推进群防群治。强化宣传引导,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做好新闻发布、舆论引导和科普宣传工作。修订《湖南省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完善12331投诉举报信息系统,探索公益律师制度,鼓励消费维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务公开,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以公开促安全。继续探索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筑牢群防群治食品安全防线。 

  (十五)推进行业自治。督促企业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完善质量授权、人员培训、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实施良好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主动帮助企业在规范管理、提升质量中加快发展。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试点推行“三总一大”(总经销、总代理、总批发及大型食品经营企业)风险自查报告制度,在餐饮服务企业推行“明厨亮灶”。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度,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首负责任,落实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强化违法违规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追究,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支持有关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行业标准,开展行业培训、评选和教育管理,鼓励业界互相监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和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十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制订食品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量化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者“红黑名单”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餐饮服务环节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公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等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依托“智慧食药监”平台和基础数据库,探索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系统,探索将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税收、用地审批等挂钩,有效制约食品安全失信行为。 

  五、强化监测预警,科学防范应对突发事件 

  (十七)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加强食品及其相关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制订实施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继续加强风险监测网络和能力建设,完善食品中非食用物质名单,开展相关检验方法研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制订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及未来五年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年度优先风险评估和应急评估项目。夯实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基础,全面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建立部门间风险监测数据共享与分析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隐患预判、通报、预警等。积极发挥第三方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中的作用,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建立健全大型企业风险交流机制,强化行业预警交流。 

  加强食源性疾病管理,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与溯源平台,加大对新发风险、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的监督力度。 

  (十八)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编制并实施食品安全应急体系规划,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应急处置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预案建设,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培训和演练,提高防范预警、应急响应、应急检验、应急评估等应急核心能力。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建立事故防范、处置、报告等工作制度。 

  (十九)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对协调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处置职责。研究制订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范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完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制订现场控制、安全评估、事件调查、信息发布等应急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与媒体沟通,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强化协调联动,狠抓责任落实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投入保障。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协助各级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 

  (二十一)落实任务分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进度,认真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 

  (二十二)强化督查考评和责任追究。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逐级健全督查考评制度,将食品安全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出台《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追究失职渎职工作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