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绿大地医药有限公司、常德洞庭医药有限公司、湖南潇湘人医药有限公司、芷江侗族自治县药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报告收悉。根据你们公司申请,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湖南绿大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湘AA7320410更)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HN03-Aa-20160019更),依法注销常德洞庭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湘AA7360012更)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HN09-Aa-20150134更),依法注销湖南潇湘人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湘AA7310314更)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HN01-Aa-20140072更),依法注销芷江侗族自治县药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湘AA7450123)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HN13-Aa-20150052)。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