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8年07月31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湘)食药监食罚〔2018〕3号 | 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 湖南乡乡嘴食品有限公司 | 91430581680340868N | 周李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暂行)》第46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对该公司进行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195.1元;2.处货值金额10619.1元5倍的罚款53095.5元;罚没款合计55290.6元。 | 主动履行,2018年8月1日 |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31日。 | |